吊岳王墓
高启〔明代〕
大树无枝向北风,十年遗恨泣英雄。
班师诏已来三殿,射虏书犹说两宫。
每忆上方谁请剑,空嗟高庙自藏弓。
栖霞岭上今回首,不见诸陵白露中。
注释
岳王墓:
岳飞之墓,在杭州。
三殿,指朝廷。
两宫:指被金所俘的徽 宗、钦宗二帝。
高庙:指
赵构。庙号高宗,故称。
栖霞岭:在杭州西湖滨,岳坟所在地。
诸陵:指南宋六个皇帝的陵墓。在今浙江绍兴东三十六里之宝山(又名攒宫山)。
鉴赏
这首《吊岳王墓》作于何年已不可考,但可以说是诗人亲临栖霞岭岳飞墓,有感而作。
首联“大树无枝向北风,十年遗恨泣英雄”。第一句是写景,岳飞惨死于奸佞之手,墓边的大树为其所感,树枝随风摇曳,纷纷奋然指向南方。这是全诗中唯一写到诗人所见的岳飞墓的,尽管只此一句,却是极传神之处。关于树枝南指,读者应以审美的目光借助想象去观照这一非现实却超越了现实的艺术境界。这一境界是感动人心的,它寄托了诗人强烈的爱憎之情。接下去“十年遗恨泣英雄”更是慷慨悲凉之笔。高启于岳飞墓前,望着树枝南指的大树,想起了令人痛心的往事,于是无限悲愤,见于笔端。
第三、四句“班师诏已来
创作背景
此诗为诗人于杭州时,拜栖霞岭下岳飞墓,题咏、凭吊岳飞而作。此诗《高太史大全集》(摛藻堂四库全书荟要本)卷十五、《列朝诗集》甲集均题为《岳王墓》,《明诗别裁集》卷一题为《吊岳王墓》,《古今图书集成精华》《西湖梦寻》题为《岳王坟》。
参考资料:完善
1、
(明)高启撰, 摛藻堂四库全书荟要 高太史大全集 卷第十五[M]. 世界书局. 1985年: 第24a页
2、
本社编,元明清诗鉴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12月第1版,第104-105页
3、
(清)沈德潜 周准,明诗别裁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09月第1版,第22页
4、
(明)张岱著;谷春侠,张立敏注析,陶庵梦忆 西湖梦寻,中州古籍出版社,2012.12,第248页
简析
《岳王墓》是一首七言律诗。此诗首联点题,写岳飞千年遗恨,并借传说歌颂了英雄岳飞精忠报国的精神;颔联以前后对比,说明岳飞对宋室的无限忠诚;颈联写岳飞的被害,并借用典故谴责宋高宗;尾联抒写感慨,诗人既为南宋终于自取灭亡而慨叹,又为岳飞的屈死而悲愤。全诗意境清冷、凄迷感伤,功过是非对照至为鲜明,感叹意味也厚重深挚。
高启
高启(1336-1374),汉族,元末明初著名诗人,文学家。字季迪,号槎轩,长洲(今江苏苏州市)人。元末隐居吴淞青丘,自号青丘子。高启才华高逸,学问渊博,能文,尤精于诗,与刘基、宋濂并称“明初诗文三大家”,又与杨基、张羽、徐贲被誉为“吴中四杰”,当时论者把他们比作“初明四杰”。又与王行等号“北郭十友”。明洪武初,以荐参修《元史》,授翰林院国史编修官,受命教授诸王。擢户部右侍郎,力辞不受。苏州知府魏观在张士诚宫址改修府治,获罪被诛。高启曾为之作《郡治上梁文》,有“龙蟠虎踞”四字,被疑为歌颂张士诚,连坐腰斩。著有《高太史大全集》《凫藻集》等。 887篇诗文 267条名句
杨景行传
《元史》〔明代〕
杨景行,字贤可,吉安太和州人。登延祐二年进士第,授赣州路会昌州判官。会昌民素不知井饮,汲于河流,故多疾疠;不知陶瓦,以茅覆屋,故多火灾。景行教民穿井以饮,陶瓦以代茅茨,民始免于疾疠火灾。豪民十人,号十虎,干政害民,悉捕置之法。乃创学舍,礼师儒,劝民斥腴田以膳士,弦诵之声遂盛。调永新州判官,奉郡府命,核民田租,除刬宿弊,奸欺不容,细民赖焉。改江西行省照磨,转抚州路宜黄县尹,理白冤狱之不决者数十事。升抚州路总管府推官,发擿奸伏,郡无冤狱。金溪县民陶甲,厚积而凶险,尝屡诬陷其县长吏罢去之,由是官吏畏其人,不敢诘治,陶遂暴横于一郡。景行至,以法痛绳之,徙五百里外。金溪豪僧云住,发人冢墓取财物,事觉,官吏受贿,缓其狱,景行急按之,僧以贿动之,不听,乃赂当道者,以危语撼之,一不顾,卒治之如法。由是豪猾屏迹,良民获安。转湖州路归安县尹,奉行省命,理荒田租,民无欺弊。景行所历州县,皆有惠政;所去,民皆立石颂之。以翰林待制、朝列大夫致仕,年七十四卒。
行台闲咏
石玠〔明代〕
清于池水净于苔,会府潭潭暂作台。
夜月半庭人未宿,春云满眼杏将开。
榆关道路犹堪走,麟阁功勋岂易陪。
莫信蓬莱相离远,塞鸿多自日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