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破厚葬
《韩非子》〔先秦〕
齐国好厚葬,布帛尽于衣裘,材木尽于棺椁。齐桓公患之,以告管仲,曰:“布帛尽则无以为蔽,材木尽则无以为守备,而人厚葬之不休,禁之奈何?”管仲对曰:“夫凡人之有为也,非名之则利之也。”于是乃下令曰:“棺椁过度者戮其尸,罪夫当丧者。”未久,厚葬之风已矣。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齐国的人喜好豪华的葬礼,产的布匹都被用来做寿衣上,而木材也都耗在了做棺材上。齐桓公对这样的风气很担心,就把这个情况告诉了管仲,说:“布匹用尽了我们就没有衣服穿,木材耗尽了就没有用来制作防御器材的材料,而豪华葬礼的风气不能停息,如何禁止这种风气?”管仲回答说:“但凡人们要做什么事,不是为了名誉就是为了有利可图。”于是齐桓公下命令说:“从今以后如果棺椁做得太过豪华,就把那人的尸体暴尸示众,并且把那些发丧的人治罪。” 不久之后,奢侈葬礼的风气就逐渐平息了。
注释
好:喜爱。
布帛:泛指织物。
于:被。
衣裘:死人入棺时所用
简析
本文通过齐桓公禁厚葬之事,揭示奢靡丧葬对社会资源的巨大消耗及其治理困境。文章借古喻今,强调移风易俗须立足人性规律,以刚性制度约束取代道德劝诫,方能有效遏制社会流弊;后以“厚葬之风已矣”作结,既凸显法治立竿见影之效,亦暗含对执政者善用“刑赏二柄”治国理念的肯定。
自相矛盾
韩非〔先秦〕
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象传·乾
《易传》〔先秦〕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潜龙勿用,阳在下也。见龙在田,德施普也。终日乾乾,反复道也。或跃在渊,进无咎也。飞龙在天,大人造也。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用九,天德不可为首也。
雨无正
诗经·小雅〔先秦〕
浩浩昊天,不骏其德。降丧饥馑,斩伐四国。旻天疾威,弗虑弗图。舍彼有罪,既伏其辜。若此无罪,沦胥以铺。
周宗既灭,靡所止戾。正大夫离居,莫知我勚。三事大夫,莫肯夙夜。邦君诸侯,莫肯朝夕。庶曰式臧,覆出为恶。
如何昊天,辟言不信。如彼行迈,则靡所臻。凡百君子,各敬尔身。胡不相畏,不畏于天?
戎成不退,饥成不遂。曾我暬御,憯憯日瘁。凡百君子,莫肯用讯。听言则答,谮言则退。
哀哉不能言,匪舌是出,维躬是瘁。哿矣能言,巧言如流,俾躬处休!
维曰予仕,孔棘且殆。云不可使,得罪于天子;亦云可使,怨及朋友。
谓尔迁于王都。曰予未有室家。鼠思泣血,无言不疾。昔尔出居,谁从作尔室?